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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經書面同意轉載或抄襲,以侵害著作權告訴

瀏覽:12733      發佈時間:2011-09-06 17:33:32 Share |

近日經由網友客戶來電洽詢,是否為XX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之旗下南部分公司,剛開始僅認為客戶打錯電話,不料幾天後又是另一名網友電詢相同的問題,又告知在其XX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看見【首頁科技】的內容在其中,當下立即網路搜尋XX資訊股份有限公司,同時進入該網站,赫然發現該網站高達41SEO相關性之文章一字不漏的完全抄襲,同時也查出在台北、桃園、台中各有分公司呢!虧他們自稱是SEO的同業,卻連最基本的SEO文章還完全抄襲他人,這樣的SEO能力不禁讓我懷疑!事實上不是只有如此!

這家業者除了在兩個主網站有著相同的做法,同時又在無名、新浪、YAM、BLOGSPOT、臉書、廣告王等部落格平台,將多篇文章完全抄襲,再將相關性關鍵字做大量連結至主網站,目的就是增加自己網站關鍵字排名,這樣的作法非常惡劣與令人髮指,已嚴重違反智慧財產權之著作權法,同時法院訴訟判決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連帶要求民事賠償責任。

這次的經驗讓我錯愕不已,同時也可以確定國內的SEO業者,幾乎有多數網站專業性文章,都僅是私自抄襲轉載,我想很多原創作者同業也不一定得知,但是這次的經驗讓我充分利用雅虎與古歌搜尋引擎的智慧,完全展露無疑的揭發此事。要想知道自己的文章是否被人抄襲,只要將『文章標題』貼至搜尋引擎查詢後即可真相大白,範例如下: 
 

文章標題:大陸SEO的陷阱與須知

 

 
古歌搜尋後結果:
 
雅虎搜尋後結果:可點擊圖片連結
 
原創作者文章(點擊圖片可連結)
 
 抄襲者1文章:點擊圖片可連結印證
 
 
抄襲者2文章:點擊圖片可連結印證

抄襲者3文章:

 
 
利用第一時間我已經將所有抄襲之文章,列印、記錄,並且將該網頁以原始檔存檔,在蒐集其資料的隔天,經由網路查詢負責人後,電話告知其人,當時的反應與態度回應會給予民事賠償,但當天下午再度電話詢問後得到的回應是:「不知民事賠償的內容為何?幾千元?還是幾萬元?要收到存證信函再說」。隔天該業者總經理亦是完全不了解著作權的基本精神,希望什麼事情都沒發生,做個朋友,以後一起共同打拼,這樣的解說,試問您可以接受嗎?!文章在未授權與告知的情形下,私自大量轉載與抄襲,網友卻完全分不清誰是原創作者,也就是說拿別人的文章去欺騙客戶,在獲取商業利益行為並被人察覺後完全不以為意,希望與你當朋友,試問你敢與這種人成為朋友嗎?!這整起事件維持二天時間,幾乎只有聽到二個字,「抱歉!朋友!」,完全沒有說出具體賠償的計畫,所以首頁科技已經決定對此家同業寄出存證信函,同時採取刑事與民事具體賠償決不寬貸與妥協。
 
因此,首頁科技在此呼籲SEO同業,要充實網站內容與提升專業技術和服務品質,不是每天搜尋同業網站的首頁,並抄襲其所表之文章。如同業抄襲本公司網站之文章者,請先行刪除,否則一經本公司察覺後,必將採取法律途徑解決,請同業自重。如對於首頁科技網站之文章有轉載與抄襲之必要性,除須先行告知並取得書面授權同意外,亦須在此發表之文章上方清楚記載,統一範例方式如下:
 
本文章原創作者為首頁科技SEO有,文章網址http://(真實文章網址)
 
同時也建議網友不是單一關鍵字查詢後,出現在首頁的廠商就是最好的,可以將理想中的商家所發表之文章標題,放入搜尋引擎中查詢,透過網站呈現發表之日期先後,再仔細詢問其文章專業性之內容,如此才可以確保此SEO業者真正的功力,畢竟現在台灣的同業至少有一半是將自己的客戶,外包給其他商家去執行SEO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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